春节最早起源于人们对于岁首立春的祭祀,具体的过节时间并不固定,直到民国时期为了区分公历新年和农历新年,将农历年正月初一定为春节,所以传统春节的具体时间就是指农历正月初一。
春节的来源
在早期观象授时时代,依据斗转星移定岁时,“斗柄回寅”为岁首。“斗柄回寅”大地回春,终而复始,万象更新,新的轮回由此开启。在传统的农耕社会,立春岁首具有重要的意义,衍生了大量与之相关的岁首节俗文化。在历史发展中虽然使用历法不同而岁首节庆日期不同,但是其节庆框架以及许多民俗沿承了下来。百节年为首,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佳节。
现在农历的“正月一日”,历史上称为元朔、元日、新元、元旦、正日、元辰、新正等。现在过的农历正月初一“春节”这一节日名称,古代是没有的(古时一般称为过年、年节),是民国政府创造的。“春节”这一概念是在民国时期逐渐被提起。民国时期,公历被引进,而农历成为了进行农事的标准。1914年民国政府在内务部呈文中提到“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故,春节这一说法才逐渐流传开来。
辛亥革命后,1912年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时期采用公历,但用“民国”纪年,1月1日为公历岁首;1914年起把夏历正月初一(即农历正月初一)作“春节”,视为农历年的开始,即为岁首。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决定采用“公元纪年法”,将公历1月1日称为“元旦”,夏历正月初一仍称“春节”。
春节的时间
上古时代:岁纪摄提,即干支纪元法。北斗七星的斗柄从正东偏北(后天八卦艮位)为起点,顺时针旋转一圈谓之一岁(摄提)。斗指寅为春正(正月),“建正”之月为寅月,立春为岁首。(星辰历)
夏商周:夏历正月在孟春,商历正月在冬十二月,周历正月在冬十一月。(阴历)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使用秦历(颛顼历),正月在冬十月。(阴历)
汉朝初期沿用秦历(颛顼历)。到了汉武帝太初元年,即公元前104年,天文学家唐都、落下闳、邓平等人制订了《太初历》(又称“八十一分律历”),并吸收了干支历的节气成分作为指导农事的历法补充,将冬季十月一日为岁首改为以春季一月一日为岁首。
汉朝以后,曾有几名皇帝进行过改历改岁首。王莽篡汉后,规定十二月朔日为岁首,是为殷正。魏明帝曹叡也一度改为殷正。武则天称帝后,改国号为“周”,采用周正。此后历代又改用夏正,以一月朔日为岁首。(注:武则天登基时间为690年九月初九,当年,竟然出现了两次“正月初一”:690年的2月15日、690年的12月6日。)
经历代发展,后人在早期历法基础上逐渐完善为当今使用的夏历。此后中国一直沿用夏历直至今。1970年以后“夏历”改称为“农历”(阴阳合历)。
辛亥革命以后,逐渐改用公历纪年(属阳历的一种,又称格里高利历)。后来为区别夏历和公历两个新年,鉴于夏历一月一日恰在干支历法中表示季节变迁的廿四个特定节令之一的“立春”节气前后,因此便把夏历(农历)一月一日改称为“春节”,公历一月一日改称为“元旦”。
1913年7月(民国二年),袁世凯批准以正月初一为春节,同意春节例行放假,1914年起开始实行。自此,夏历岁首就由以往的“过年”改成了“春节” 。